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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容环境与烟火气如何平衡?上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规范新型设摊行为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上海在线 发布时间:2023-02-21

外滩枫径。微信公众号“复兴蜂巢”

近年来,上海出现了外滩枫径、安义夜巷、凯田路夜市以及商业体沿街外摆位等特色商业形式,居民对“菜篮子”“小修小补”等基本生活需求摊位也发出呼吁,市容环境与城市“烟火气”如何平衡?

2月20日,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公告,为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,规范市民集市、创意夜市、分时步行街、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(简称外摆位)等新型设摊行为,相关部门研究拟定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《指导意见》指出,在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前提下,允许区人民政府划定设摊开放区,设置特色点、疏导点、管控点;全市划定严禁区、严控区、控制区。

根据商业服务网点布局和市民实际需求,形成以基本商业服务为主体、设摊经营为补充的服务格局,适应市民群众对高品质、亲民化生活的追求。推进夜间经济发展,推动标准化菜市场、早餐门店等配套设施改造完善。拓展服务功能,延迟服务时间,不断提高交通枢纽、社区、学校、医院、商圈等商业服务能力。

凯田路分时步行街。微信公众号“上海长宁”

此前,新修订的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已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,设摊管理要求发生变化,主要是旧版条例中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、桥梁……设摊经营……”修改为新版条例中的“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、桥梁……设摊经营……”,新版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“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,……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经营活动。”

划定设摊开放区,设置特色点、疏导点、管控点
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。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、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。上海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(构)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。

在此基础上,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。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,综合考虑市民需求、市容环境卫生、交通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食品安全、“菜篮子”供应保障等因素,可以划定设摊开放区,设置特色点、疏导点、管控点。

特色点是以新型业态为主,符合城市高品质要求,品牌化、主题化、特色化的集市、夜市、外摆位、限时步行街等点位;疏导点是以服务基本民生为主,采取入场入室经营的点位;管控点是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为主,利用闲置空间经营的点位。

《指导意见》鼓励打造特色业态。引导各区在全市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、水岸夜生活体验区等重点区域优先设置特色点。特色点以符合食品安全的特色食品、文化体验为主,鼓励创新创业、支持原创品牌、展现工匠精神、传递海派风情、展示本地特色、营造生活氛围,既能满足市民需求,又能体现“上海味”“时尚潮”“国际范”。

在创新特色点设置方面,区人民政府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特色点具体实施方案,优先在园区、商圈等自有区域及已批准的公共区域内选点。实施方案应确定运营主体及责任人、经营业态、时段、区域、摊位数量、设施、外观,落实管理要求。实施方案应征求周边市民意见,建立设置和撤销机制,并向社会公布。

在优化疏导点、管控点设置方面,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辖区农业资源条件、农产品品种特点等实际情况,可以在农村地区的公共区域设置疏导点、管控点,组织农村村民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。各街镇结合本辖区标准化菜市场等“菜篮子”供应零售网点实际情况,在零售网点暂时供应不足的区域可以设置疏导点、管控点,保障周边居民日常消费需求。